运鸿集团员工持股计划说明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全职员工、劳务派遣等员工。

二、股权认购步骤

运鸿集团旗下子公司国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正在资产评估。经国硅矿业有限公司大股东运鸿集团董事会及中共运鸿集团工会其一致行动人决定,运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股份,按照每股净资产(评估完成后)7折折让,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折让股份约占国硅矿业有限公司10%。

2.1、以资金形式入股,由运鸿工会代持。分为3万元(一万期权股)、6万元(两万期权股)两个档,最多认筹不超过6万元;

2.2、自愿签署认购协议;

2.3、客服回访核实,确认为集团员工,将款项汇入;

2.4、连续持有1年及以上享有分红权、股票收益权;

2.5、连续持股1年以上,如果想转让可由运鸿工会协助,两种方式实现变现:集团回购、二级市场交易。

三、股权激励原则

3.1、股权激励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

3.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四、其他说明

4.1、此次员工激励适用于全职及非全职员工。

4.2、自愿认筹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把购股资金交到运鸿工会, 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放弃。

4.3、此次款项指定唯一账号,如有其他代收行为均为欺诈。(账户名称:运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76602010400144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穴支行)

4.4、申购股权一律通过运鸿集团工会官方链接进行填报,申购数量按照3万元(一万期权股)、6万元(两万期权股),两个档进行,最多认筹不超过6万元。过期未续签劳务合同的员工,可在工会系统进行自愿续签劳务合同,在工会管理人员进行备案核实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4.5、员工持股期间享有权益:同股同权,持股员工享有相应持股公司的固定资产受益权、企业经营利润分红权益、股票收益权益。当员工所持有股份以任何方式交易完成后,以上权益将随之自动解除。

4.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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